9
春早娘要帮丈夫挑粪,但是,被丈夫阻止,他阻止的方式极其粗鲁,对她大吼。春早娘背着儿子讪讪离开了。
为什么要留两孩子在家里?为什么要女人帮自己?为什么!黄敬义整个下午、整个晚上都在问自己,他恨死自己了,他不该听女人话,正是因为女人怕孩子热着了所以没有带孩子上田里。
到第二天早上,上百立方的粪池被他掏干净了,底下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女孩。他挑了几挑水,用粪瓢盛着,往粪池里洒水,目的是为了冲刷池底,以便看得透彻些。
结果,他发现了一些散乱的骨头。
黄敬义顾不得脏,跳进粪池,将那一块块骨头捡了起来,拿到河边洗了洗,然后在岸边摆成人体样。做完这一切,他在河里洗了个澡,然后站在这堆骨头前看着。
“那不是你女儿,没这么快腐烂。”邹永生闻讯赶来后说道。
“我知道。不管是死是活,我都得找到她,我不能让她像这个人一样烂在粪池里。”黄敬义看着这堆骨头,沉重地说道。
“我可以带走它吗?”邹永生问。
“最好找个地方埋了,入土为安。”说完,黄敬义就走了。
实际上,这是具不完整的尸骨,小块的骨头已经缺失了。邹永生并不知道,黄敬义为了能够尽量找到这些骨头,他已经摸遍了整个粪池。
回到家后,妻子早已烧了一锅热水,在水里加了艾草,因为艾草具有驱邪的作用。掺上凉水,黄敬义站门口一瓢一瓢地将这乌黑的艾草水往身上倒。然后,抹上香皂,再用清水洗了一遍。
春早娘煮了一对荷包蛋,端给男人,黄敬义只喝了几口汤,剩下的都让儿子吃了。
他躺在客厅的竹睡椅上睡着,因为他实在太累了,从身体到心都累坏了。
“女儿,你在哪里?女儿,你在哪里?···”他一直在黑夜中摸索,一直在问,“女儿,你在哪里?”
醒来时,他发现他躺在镇卫生所里。
“春早呢?春早呢?”黄敬义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可是,头痛欲裂,天旋地转,他一下又摔倒到床上,眼直直地看着天花板。
实际上,这三天来,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他一直在叫,“女儿,你在哪里?女儿,你在哪里?”
医生只好给他打镇静剂,可是,药效只能降低他情绪,根本无法阻止他寻找女儿的心,他还是不断地叫着,“女儿,你在哪里?”只是,叫的声音小了一些。
春早娘是个坚强的女人,她知道有些事既然已经无可挽回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变得更糟。所以,她尽量不去想失踪的女儿,也尽量避免自责。她现在期望的是,自己男人能恢复健康,再就是照顾好儿子,再也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了。
田里的活,她不需要担心,娘家人会把稻谷收割了、晒干了,再把田翻耕一遍,将第二季的稻苗种下。因为娘家人是山里人,种的是单季稻,没有双抢,往年都会来帮忙,更别说现在这种情况。
春早娘杀了一只鸡,一只大公鸡,她还准备了一些祭品,后背背着儿子,挑着担子到土地庙去祭拜土地公,求土地公将她女儿带回家。她跪在祭坛前,使劲磕头。
回家后,她将这只公鸡炖了,用铁罐子装了一罐子的鸡汤、鸡肉,背着儿子去看他爹。
“你哥怎么样?”
“醒了几回,又睡了。”
“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他精神太紧张了。”
“得叫醒他,让他吃点东西。”
“医生给他打葡萄糖了。”
“那哪管用啊。叫醒他,让他喝点鸡汤。”
春早娘不顾姑子的阻拦,推着黄敬义的肩膀说道:“敬义,你醒醒,你醒醒。我去抽签,抽个上上签,说我们的女儿能逢凶化吉。你得吃点东西,儿子需要你养呢,你可不能垮了。”
“嫂子,你还是听听医生的吧,让大哥歇歇,他精神太紧张了。”菊花站在一边劝道。
“镶儿,叫爸爸,快叫爸爸。”
黄齐镶从来没见过生病的爸爸,所以,看爸爸这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害怕,躲在他娘的背后,始终不叫爸爸。
“姐姐,姐姐!”最终,黄齐镶用其稚嫩的声音对着窗外叫了两声姐姐,而不是叫爸爸。
春早娘沿着儿子视线望去,发现窗户外什么都没有,窗外只有一棵梧桐树,一粒粒圆圆的梧桐果被宽大的梧桐叶遮掩着,风一吹,忽隐忽现。
春早娘回头时,发现男人醒了,泪水正沿着脸颊流下。
“敬义,你醒了。儿子,快来看爸爸,爸爸醒了。”春早娘将儿子拉到他爸爸身边,让儿子的小手放到他爸爸宽大的手心里。
黄敬义慢慢转过头,对着儿子微微笑了一下,轻轻地握着他的小手。
“叫爸爸,叫爸爸。”春早娘教道。
“姐姐,姐姐!”黄齐镶叫道。
10
自从发现了粪池中的尸骨后,磨坊附近的厕所很少人去上了,尤其是晚上,或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以前这个时候,是最多人上的,因为早上或晚上,才是村民最空闲的时候。
按照现场看热闹人的说法,这人得有一米六、一米七高,应该是个大人。可是,这镇上还真没有人失踪过。所以,最有可能是外地人。
还有一种可能不能被排除,那即是,这也许是谁家的祖坟被挖了,然后将尸骨扔到粪池里。
这个说法一旦被提出,瞬间就传遍了全镇,因为谁家都有祖宗,谁家祖宗的尸骨都收拾在金坛里。而这些金坛,有些埋入普通坟墓的土洞里,洞口仅用石块封住;有些则是安放在山崖岩石缝里;有人则将这些金坛放在水泥筑成的坟墓墓室中。
听闻这个消息后,全镇之人,家家户户几乎全到自己的祖坟上检查了一遍,看看自己家的祖坟是否有被动过的痕迹。
不管是死人被扔到粪池,还是尸骨被扔到粪池,总之,有人做了一件极其恶毒之事,比这件事更可怕的是做这事的那个人。这个人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让所有人都觉得害怕。这是春早失踪后,更让人觉得害怕的事。
原先,大街小巷,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到处都是小孩跑来跑去,可是,自从这件事发生之后,整个镇上的小孩都被父母牢牢关在家里。因为这件事,门外乘凉的小孩没了,大人也少了。各条小巷一下冷清了许多,就像鬼节来了一样。
只是,这世上还是有人不信鬼不信邪,他照样晚上去磨坊上厕所。他手里揣一根竹片,这可不是用来打蚊子用的,这是用来擦屁股的。厕所里只有一盏十五瓦的灯泡,它所起的作用还不如月光明亮。这人进到厕所之后,咳嗽了一声,发现里面没有人应声。于是,找了个离门口最近的蹲位蹲下去。这个蹲位能看到门,这让他感觉安全,虽然他声称不怕,可是,他还是怕,因为厕所太大、太昏暗、太安静。茅坑下方好像呼呼地往上吹冷气,就像阴风阵阵,吹得屁股有点凉。他尽量不想,可是,底下黑幽幽的,不容他不想,他担心屁股底下突然就冒出什么。人越紧张,越拉不出,他想提起裤子走人,蹲在路边拉也是一种办法,可是,肚子实在痛得厉害。突然间,肚子内翻滚,哗啦一下,发出“啪、啪、啪”的响声,好像粪池在放鞭炮。本来那么长的竹片是可以折成两段,擦两次屁股的,但是,他只擦了一次就提起裤子跑人了。
巷子里漆黑一片,几十米开外的磨坊早就关门、熄灯了。没有月亮,星光也被乌云遮住了。黑灯瞎火的他只好摸黑走。
走着走着,一人挡住了他。
“谁?”他高声叱喝道。
那个人并没有回答,依然是一动不动。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往粪池里扔尸体的人,自己会不会也被他扔到粪池里?想都不想,他一头就往对方肚子里撞去,咣当一声,他晕倒在地。
第二天,有人发现电线杆子下倒着一人。
谁都想不明白,他为何就撞到了电线杆子,而且脑袋撞了那么大一个包。原先他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可一夜之间,他立刻就出名了。
他叫宁生,之所以出名,并不是因为他撞了电线杠子,而是因为他是镇上第二个疯子。他疯的时候,才十八岁;他疯的时候,春早刚好失踪七天。
11
由于春早下落不明,所以,必须把她的东西整理出来,至少得分开摆放。如果万一她真的不在的话,作为遗物,那些东西是不能跟活人的东西放在一起的。春早娘在整理女儿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她藏了一些小玩物,各式各样的,有些是旧的,有些是她娘根本没见过的,有些是她娘丢失的。
春早娘将女儿衣服、玩具等等东西收集在一个蛇皮袋里,用红绳子捆紧,放在粮仓内。粮仓干燥,且没有老鼠咬,所以,比较安全。
整理完这些东西,春早娘坐在女儿的床上回忆着她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春早是个懂事的孩子,虽然她话很少,但是,很乖很听话。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记得那天早上两间房间门都没锁,因为儿子黄齐镶还在睡觉;通往磨坊的小门锁了,钥匙放在橱柜上;家里杂物间反而锁了,因为里面有粮食。想起粮仓,她突然想起一件东西,于是,她打开粮仓,找出一个编织袋,从里面掏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一看,她傻了,盒子里东西不见了。
“你拿了我的戒指?”春早娘问大病初愈的男人。
“你说什么?”黄敬义被问得莫名其妙。
春早娘将空盒子递到男人面前说道:“戒指不见了。我藏在粮仓装干货的编织袋里,你真没拿?”
“我哪知道你有戒指,就知道,我拿去干嘛?”黄敬义答道。
“一定是春早拿的,因为她还小,我从来藏东西都没有背着她。她肯定知道那个编织袋里藏着东西,利用竹梯子打开粮仓的门板。她拿走了我的金戒指,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戒指反而害了她。”春早娘说完这个,无力地坐在男人床沿边,然后忍不住哭泣起来,“我真傻,为什么不把这东西藏好,为什么要让她看见。”
“你什么时候有这戒指,我怎么不知道?”
“你娘给的。”
“我娘给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娘说我孝顺,所以偷偷给了我,叫我别告诉别人,她不想让你哥嫂们知道这事。”春早娘一边抹泪,一边回答道。
黄敬义对此半信半疑。
12
黄敬义的哥哥黄敬忠,生两儿子,大儿子黄齐宝,小儿子黄齐金,两孩子都已经读小学了。黄敬义是在他们正在吃晚饭的时候,逛到大哥家的。大哥一家人没想到黄敬义这时候会来,大嫂赶紧给他添了碗筷。
黄敬忠给弟弟倒了一碗啤酒,兄弟俩就蒙头喝酒,谁也没说一句话。嫂子知道小叔是有话要说的,于是,让两孩子吃完饭后赶紧回房间看书。
“哥,你还记得娘以前戴的那枚戒指吗?”黄敬义直直地问,一边问一边看着哥嫂二人眼睛。
“哪还记得,娘去世多少年了。”黄敬忠给弟弟续了些啤酒。
“我一直以为娘把这枚戒指传给大嫂了,所以没过问这事,因为按理该大嫂得这枚戒指。可是,今天,春早娘竟然说,戒指在她手里。”
黄敬忠夫妻听到这消息后,也惊奇不解。
“现在,这枚戒指不见了。盒子还在,但是,戒指不见了。”说完这话,黄敬义端起了酒,喝了一口闷酒。
“为啥?”嫂子问。
“因为只有春早知道她娘藏戒指的地方。春早喜欢这枚戒指,很有可能拿出来玩,结果被谁看到了。那个人为了不想让人知道她抢了这枚戒指,结果将春早,将她——因为齐镶还小,他不懂事,反而没事。”
黄敬义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始终在注意他嫂子的眼神。因为,这个世上没有人比他嫂子更惦记这枚戒指。
据邻居反映,他嫂子那天上午曾经去过他家。
“嫂子,你那天去我们家,有没有看到春早在玩那枚戒指?”
问这句话时,黄敬义手里端着大半碗酒,他哥也端着大半碗酒。他哥的手在颤抖,碗里的酒荡漾着。而他碗里的酒,如死水般平静。
“没有,没看到。”
“你那天去我们家,有事吗?”
“我路过,我没进你们家门,你们矮门锁着呢,我进不去。”
“你要进去,并不难!”
啪的一声,黄敬忠将碗往地上一摔,站起来问道:“敬义,你什么意思?”
黄敬义坐着不动,仰起脖子咕噜噜地喝完了这大半碗酒,然后将碗平平地放下,然后站起身,对他哥说道:“哥,我真的从不知道戒指的事,如果知道,我早就拿来给大嫂了。我不想怀疑人,可是,我可以相信谁?”
“至少,我值得你相信!”黄敬忠红着眼睛大声说道。
听了这话后,黄敬义甩头就走了。
弟弟走后,黄敬忠坐回座位上,他媳妇在他身边站着。两人都沉默无语,可是,她知道,他在等她答复,她必须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真没拿她的戒指。”
“如果我知道是你拿的,即使你死了,我都要把你尸骨挖出来,扔到粪池去!”
“我没拿,我真没拿。”
他可以相信自己媳妇的话吗?他真不敢相信,因为她是个贪小便宜的人,她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提到他娘那枚戒指的事,都是被他压下去的。
可是,有一点黄敬忠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如果真是自己的媳妇拿了那枚戒指,她根本没必要将春早藏起来,因为,这枚戒指是她该得的,即使骂街,她也不会输给春早娘。再者,要藏一个大活人也不容易。
13
好几天都没有扫地了,春早娘扫地的时候,发现厨房地面上有蚂蚁。用手电一照,发现这些蚂蚁聚在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饭桌下。用水把蚂蚁冲走后,发现地上有一小块晶莹剔透的东西,她知道,这是冰糖。
她想起了那天早上她留给女儿、儿子各人一块冰糖。很显然,女儿春早不舍得吃,但是,为什么会掉到地上?春早很细心,对她喜欢的东西就更加细心,怎么有可能让冰糖掉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还有,家里的蒸笼哪去了?
为什么通往楼下的小门是开着的?明明钥匙藏在蒸笼下。
但是,这些问题很快就有了谜底,邻居黄婶来还蒸笼,告诉了春早娘那天情况。
“当时没用凳子,我直接从橱柜上拉下那两屉蒸笼的,有些东西掉下来,我就把蒸笼放在你饭桌上,我蹲下捡,放回橱柜上。”
蒸笼放在饭桌上的时候,估计黄婶也没看到饭桌上的冰糖,不小心把冰糖弄地上了。
春早一定是看到钥匙后,她打开了磨坊的门,她到底想干什么?春早娘提着手电到磨坊,她一处一处地照,认真地照着,她想知道女儿到磨坊到底干了些什么?
可是,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熟悉,好像根本没被动过。最终,她的手电亮光聚焦在一个编织袋内,那里面装的是鸭毛等等东西。可是,那个袋子绑得紧紧的,根本没被动过。
“她不可能下来。”
背后突然冒出这句话吓了春早娘一大跳。她回过头,看到的是自己的男人。
“那天,那把锁是打开了,可她不可能下楼,因为楼梯上的开关线太短,她够不着。没打开电灯,她是不敢下楼的。我奇怪的是,她为什么想到楼下来。”
“她想下来拿这些鸭毛跟货郎换糖吃。”春早娘看到那一袋鸭毛的时候,明白了怎么回事,“如果能找到那货郎就好了。”
“一个货郎会放着一个两岁男孩不要,而要一个八岁懂事的小女孩?我,我想,可能是熟人做的事,它怕被春早认出来。”
“你也在怀疑那枚戒指?”
“那枚戒指你是怎么得到的?到现在,你难道还不想告诉我吗?”黄敬义无比严厉问道。
黑暗中,夫妻俩面对面站着,谁都看不清谁。
“有一次你娘大病,是我背着你娘去看病的。那次之后,你娘就给了我这枚戒指。我真不骗你,是她给我的,我真没偷她的。”
“我可以信任你吗?”
“你不信我,你信谁?”
该信谁?黄敬义头痛欲裂。
14
半个多月了,那个货郎始终毫无消息。在吴辉看来,那个货郎才是这起失踪案的关键,因为,货郎那箩筐就是最好的窝藏手段。
可是,神奇的是,磨坊周围的人知道这个货郎的人却很少。问问孩子,孩子中也没人知道这事。孩子是最关注麦芽糖的,只要有叫卖糖,没有孩子不知道的。如果孩子都说没看见的话,那么这个货郎就是子虚乌有。
那天,是谁说有货郎的?
问来问去,结果,谁都没有亲眼见过,谁都是口头相传。
“奇怪,这也太奇怪了,那么大的一个孩子,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这是吴辉就职以来遇到的最离奇的一件事,首先是一个小女孩丢失了,然后,是莫名其妙地从粪池里掏出一具尸骨,再后来是一个年轻人撞疯了。
“后面还要发生什么?”吴辉问道。
“也许,有人要死,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邹永生不为所动,虽然离奇的事一件接一件,但是,所有事件看似凌乱的背后,都是有内在逻辑的。他要做的事,不是乱猜,也不是卜卦,而是寻找内在的联系。
“奇怪的是,那么小的地方,人来人往,竟然有人敢作案,而且能迅速脱离现场,还不留任何痕迹。像魔术师一样,这个人太厉害了,简直是天才。”吴辉感叹道,让他来做这案,他永远也想不出办法。
“聪明的人到处都是。”
“比如?”
“比如,黄敬义,他一下就想到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失足落河;另一种,抛尸粪池。”
“可惜,他找到的是别人家的尸骨。”
“但这证明了他逻辑判断能力极强,而且,他意志力惊人,那么大的粪池,他居然能昼夜间清理干净。我敢断定,除非这个凶手投案自首,要不,即使逃到天涯海角,迟早也要落入他的手中。”
“我看不然,他居然不是先去追货郎,按道理货郎作案可能性更高。”
“你的位置应该由他来坐更合适,你应该去放牛比较合适。”
“为什么?”
“因为放牛不需要用脑子。你知道为什么他不去追货郎吗?”
“为什么?”
“人家会傻到要一个懂事的女孩,而不要一个不懂事的男孩?”
“也许,他家就缺一个女孩。”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只是大白天的要偷走一个大活人并不容易。”
“这么说来,真是周围人作的案?”
“十有八九。”
“可惜,没有目击证人,对方只要掩埋好尸体,我们就无计可施了。”
“谁说没有目击证人?”
“谁是目击证人?”吴辉还真没想到案件进展得如此神速。
“黄敬义的小儿子黄齐镶。”
邹永生一字一句吐出这句话时,眼睛眯成一条缝。
磨坊二楼,黄齐镶迈着小步,拿着枪,时不时叫道:“姐姐,姐姐!”
黄敬义看着儿子,时刻关注着儿子的表情,尤其是他叫“姐姐”时的表情、频率、音量。他相信,儿子对他姐姐是有感情的,那天他一定看到了什么,虽然他说不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什么都不知道。
自从春早消失不见后,整个小镇笼罩着一层阴影,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阴影。这层阴影逐渐扩散,从一家扩散到另一家,慢慢地,整个小镇充满着诡异和不安。
妇女们要做的事多了一件,那就是将眼睛时刻盯着自己的孩子,一离开视线,就焦急地叫孩子的名字。
“我在这儿!”
“回家,赶紧回家!”
大街小巷,这成了常态。
街上,多了一个疯子,他头发很长,衣服很脏,开始,他家人还会拿饭给他吃,可是,他实在疯得无药可救了,于是,他的家人放弃了他,他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疯子。
宁生,成了全镇骂人的代名词——疯子、神经病。
宁生已经忘记了他的家,也忘记了他的父母、兄弟,但是,有一个地方,他未曾忘记,那个地方就是磨坊的厕所。一到晚上,他就会回厕所睡觉。
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厕所里的那盏灯坏了,厕所漆黑一片,再没人敢进这个厕所。
宁生除了捡垃圾吃,他还有一项爱好,就是抽烟。他每天总是低着头走路,看见烟蒂就捡来抽。他的烟瘾很大,可以接连不断地抽。
有一天,宁生将烟蒂往蹲位洞口扔,可没扔准。烟蒂点燃了边上的便纸、竹片等,结果把厕所蹲位烧了一个大洞。那是个圆形的大洞,往下一看,像地狱,因为粪池里装满了浑浊的污水,不知有多宽多深。
有一天,天蒙蒙亮,一位吃坏肚子的外地客早起上厕所,走进了这个厕所,很不幸就走进了那个蹲位。
扑通一声,他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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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之路》-阴差
73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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