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诀》-少年
武侠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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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索(上)
《江湖诀》-少年
7572字

  1

  掌柜青春不老,有一秘诀,那就是,她饮用的是蜂蜜。而且她所采的蜂蜜是岩蜂,即蜂巢垒在悬崖峭壁上。

  从来没人知道掌柜是从哪儿采来了这些蜂蜜,除了账房先生外。也没人敢偷食掌柜的蜂蜜,除了雷鸣外。当看到雷鸣全身上下挂满蜜蜂、马蜂静静地站在荒野中时,掌柜终于知道,原来她辛苦采来的蜂蜜竟然成了雷鸣吸引马蜂的诱饵。这是不可饶恕的,可是,当她看到雷鸣舞动手腕即能斩杀马蜂时,她觉得牺牲这些蜂蜜也就值得了。雷鸣身前地上是一层被击晕的马蜂,它们休克一会儿又清醒过来,然后,继续飞舞,不小心又撞在雷鸣的刀口下,结果又被击晕。

  “爱惜小动物生命,好样的。”掌柜对正在练功的雷鸣夸道。

  雷鸣不敢回答,一说话,他的腮帮、脖子等等就不得不动,一动,马蜂就对他不客气。不客气的结果自然是让雷鸣吃尽苦头。只是,雷鸣自己知道,要吸引这些马蜂实在不易,打死了就更加可惜,击晕是最节省的办法。只是击晕与斩杀相比,击晕的力道需要更加拿捏准确。

  掌柜提个篮子独自上山,她身体轻盈,纵跃而进。纵使白日见之,犹如鬼魅,因为人是不可能如小鸟般飞翔的,可是,她可以。之前,雷鸣见过掌柜飞跃之势,突然间黑鞭一挥,她借这黑鞭之力,飞跃数丈远。空中再抖动黑鞭,借力纵跃,从而实现踏雪无痕。

  此非鞭子,而是飞索,有数丈之长。飞索一端是一颗硕大无比的宝石,晶莹剔透,另一端持在她手中。此索细长,平时缠于腰中,那一颗宝石便成了耀眼的饰物。需用时,抓住一端,一抖落,飞索自然解开,利用一掷之力,就实现了飞跃,像神仙索一般。

  没人见过她飞跃,除了雷鸣。

  人如果有翅膀,人也可以飞,掌柜的翅膀是她手中的飞索。她同样是利用手腕的力量实现了飞索的舞动。越过无数丛林和山谷之后,她来到了一处绝壁。

  这里山花烂漫,蜂儿热舞。

  她抖落一下飞索,飞索向天飞驰而去,强大的力量将她高高提起,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直到停滞空中。眼看她就要往下掉时,却不料她抛掷另一颗宝石,她左手中多了一根飞索。原来,她有左右两道飞索,交替使用,实现了飞跃。

  她轻轻地落在绝壁一处岩壁中,这里有蜂巢,蜂巢外是忙碌的蜜蜂飞进飞出。她抽出一扇蜂巢,沉甸甸的满是蜂蜜。每一次,她只取一扇,绝不多取。她知道自己是不劳而获,所以,即使只取一扇,她还是满怀歉意的。蜜蜂们并不在意它们辛勤劳动的成果被人窃取,反而像是好客的主人,毫不吝啬地将家中最好的食品拿来招待远方的客人。她在地面将蜂蜜挤出后,又将蜂巢送回了巢穴中。

  她的竹篮子里有一小瓷坛蜂蜜,以前,她独自一人享受这瓶蜂蜜,可是,自从客栈中多了雷鸣之后,他会来偷她的蜂蜜。她并不介意他来偷,她喜欢他来偷她的东西,就像她喜欢别人偷看她。回到客栈后,她将这一瓶蜂蜜递给了雷鸣。雷鸣没有说谢谢,他只是接下了她递过来的瓷坛子。

  “我偷了你的蜂蜜,你不怪我?”

  “这比毁了马蜂的窝更人道些。”

  雷鸣终于点头道了一声谢谢。不是谢她原谅自己,而是谢她对自己的理解。

  “这蜂蜜与众不同,哪儿取的?”

  “也是偷的,不过主人看起来并不反对。”

  “你也是小贼?”

  “对,我也是小贼,不过,年龄有点大,为老不尊。”

  “哪天我替你去偷?”

  “这有点难。”掌柜破例对雷鸣笑笑,想了想,说道:“也许,有一天,我会带你去,如果你愿意的话。”

  “愿意,自然是愿意。至少,我得亲自去感谢一下主人。”

  2

  虽然大多时候,客栈里没有客人,可是,是客栈总有客人。有位客人盯着掌柜腰身上的那两颗宝石不放。他是独眼,可是,独眼的视线反而更集中,他的一只眼睛盯着的就是这两颗宝石,别无他物。

  “能否将你身上两粒宝石赐我一看?”

  “不行!”掌柜断然拒绝。

  这不是第一次拒绝,她拒绝过无数次这样无礼的要求。但是,这一回,这位客人是最难缠的,他竟然伸出手想去触摸她的宝石,而她宝石正镶嵌于她腰两侧。男人头,女人腰,这两处地方都不能随便触碰,否则是要惹事的。眼看客人的手将触摸到那两颗璀璨耀眼的宝石,可是一把刀挡住了他的去路。

  雷鸣的出刀之快令客人惊心,因为他在一丈之外,可是,他却后发先至。

  客人抬起头一看,这是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手中的这把刀则不普通,因为它根本就称不上刀。客气点说,这是打铁师父忘记了开刃;不客气地说,这只是个铁块。可是,客人还是缩回了手,原因很简单,这块粗鄙的铁块与宝石之间只差毫厘,与他的指尖之间也是毫厘距离。一个下刀如此准确之人,是值得尊重的,即使他拿的是铁块。

  “你开个价,我绝不还一分一厘。”

  “不卖!”

  掌柜轻轻地吐出了这句话,虽然轻,但是掷地有声,说着,她走上了楼梯,像是要躲避这位客人的纠缠。

  “卖给我,你这家客栈就可以关了。”

  听了这话,掌柜停住了脚步,慢慢转过身,说道:“你很有钱?”

  “对,我很有钱。”客人毫不掩饰他的财气,他拍了拍他放在桌子上的行囊。

  “你不怕着了黑道?”

  说着,掌柜看了一眼客人身上的行囊。他的行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这样的行囊就是山贼都不会感兴趣,因为这是乡下人常常使用的麻袋。可是,掌柜还是走下了楼梯,因为她想看看,这位独眼龙到底多有钱。自称自己很有钱的人很多,但是,敢碰她腰的人并不多。

  “麻袋里装的都是银子?”

  “是的,你想不想先过过目?”

  “不必了。”

  “还是看看吧。”

  “不必了,因为再多钱,我都不会卖的,就像你的脑袋。”

  听了这话,客人四周巡视了一眼,整个前堂只有四个人,除了身边的所谓刀客的年轻人外,还有一位账房先生在拨弄着算盘,好似他的算术不好,总是理不清账目,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不管对方愿不愿意,客人还是解开了他的麻袋。

  掌柜的额头终于现出了皱纹。对于迟暮美人来说,能让她不顾颜面现出皱纹的,要不是惊喜,要不是苦恼。

  雷鸣无动于衷,因为他不认识此物。

  这是一副枷锁,有铁的、有木的,还有封条,里面还有一把官刀。这便是权力的象征,不论使刀的人力道如何、武功如何,这把刀都是至尊无上的,因为它的背后站着朝廷。谁敢违抗这把刀,谁就是与朝廷为敌。与雷鸣的刀相比,他的这把刀有刀鞘。

  “你是铺头?”

  “不敢当,准确来说,我只是一名捕快。”

  “你对我这对宝石感兴趣?”

  “不是我感兴趣,而是,刑部对它感兴趣。”

  “你对它也很感兴趣!”

  “不好意思,我不应该喜形于色。坦白地说,这两颗宝石悬赏的数目不小,也许,我用麻袋都装不下赏金。”

  “你可以雇个牛车来替你运赏金。”

  “哈,哈,哈,让你见笑了。”

  笑的时候,他露出了牙,一嘴黑牙。黑牙的人,他的生活总是很成问题,如果不需要熬夜,他是不会大口大口喝着浓茶,喝浓茶的结果,牙变黑了。一个牙变黑的人,他的心也有可能是黑的。

  “你应该才三十出头。”

  “三十有二。”

  “你为何瞎了一只眼?”

  捕快的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也就一下,他又开始笑了。

  “如果你瞎了双眼,也许你的命会长些。”

  听了这话,捕快脸上笑容僵了。当捕快是世上最高危的职业,其危险程度丝毫不逊于当山贼。山贼换个山头,或换个行头就能重新开始生活。可是,穿上捕快的衣服,他就永远得当下去,直到有一天他倒下了,衙门在他的名字上画个红叉,才算完结。

  “你威胁我?”

  “不,这只是个人建议。”

  “你威胁我?”

  “不,这只是个人建议。”

  “你在威胁我!”

  “就算是吧!”

  二人像是在菜市买菜,买的和卖的都在相互讨价还价,结果总是卖的让价,因为,买与不买的权力掌握在买者的手上。捕快原来是买方的,但是,一瞬间,他变成了卖方。按掌柜的还价,他出售的是另一只眼,得到的回报是保住他自己的一条命。

  捕快收起了他的工具,将麻袋口用绳子捆好,放了几枚铜板在桌子上,然后背着麻袋走出了客栈。走出几步远后,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声。过了一会儿,狼叼了一个东西进来,它嘴里叼的是捕快的眼睛。

  雷鸣很惊奇,为何这位客人被掌柜三言两语就自挖了一颗眼珠子。难道他的眼珠是葡萄,来年还会再长?

  3

  客栈里没有杂役,雷鸣就是杂役,打水、劈柴的活都是他做。水是山泉水,需要到几里外的山涧去打。

  店里的肉食,来自厨子,他在后山下了不少的夹子。他要做的是每天收收夹子,然后将猎物背回。狼渐渐喜欢上了厨子,因为他是厨房的主人,而厨房又是狼最喜欢光顾的地方。与店小二的冒失行为不同,厨子总是将剔了肉的骨头装在一个木盆里,任狼啃。狼啃骨头,就像人类啃鸡爪,啃着啃着就会上瘾。

  厨子上山的时候,狼就会跟在后头。后头跟一只狗,哪怕是最凶狠的狼狗,人也会觉得安全些,因为狗跟人是同一条心的。狼则不一样,你永远不知道狼在想着什么,狼的心情像雾像雨又像风。可是,厨子不怕狼,因为他腰部一直别着一把剔骨刀。狼亲眼见过厨子是如何一刀刺死一头野猪的,拔出刀时,血喷出足有一丈远。厨子面对着狼,用舌头将刀上的血舔干净,然后再将刀别在腰上。

  当厨子背着野猪下山时,狼依然是跟在后头。野猪脖子上的血一滴又一滴往地下滴,狼并不去舔地上这些血,而是耐心地跟着,好像它是个素食主义者,或它肚子是饱的。

  雷鸣见到厨子和他的狼一起下山情景时,他不得不对厨子另眼相看。

  一位敢走在狼前头的人,不是糊涂,就是艺高人胆大。很显然,厨子是后者,如果是前者,他永远下不了山。

  山上的野猪很多,尤其是夏季。野猪跟家猪不同之处在于,遇到狼,家猪只有叫的份,然而野猪不同,野猪不是用嗓子,而是用獠牙跟狼对话。狼对野猪是很熟悉的,狼知道,没有三匹狼是对付不了一头野猪的。野猪的皮又厚又硬,野猪的毛又硬又刺,野猪的动作敏捷,它的腿、它的牙都很有力量。野猪的弱点在于它的阴囊,所以遇到多匹狼,野猪会找地方挡住身后,面对一匹狼,野猪是毫不畏惧的。厨子一刀就能解决野猪,这让狼佩服不已,从此对他腰上别的刀畏惧三分。

  杀野猪,是不用热水褪毛的。厨子用他的刀从脖子沿肚子而下,然后从大腿而至四肢脚踝间,脖子、脚踝间再各割一圈,整张皮就被退下,露出鲜红的精肉。野猪不像家猪,野猪身上没有肥膘,只有精肉。野猪身上最好吃的是它的内脏,尤其是它的肚。野猪吃山药,也食蛇,每食一条蛇,它的肚上就会留下一道牙印,蛇咬的牙印。每条蛇只会咬一个印,所以,只要数数肚内的牙印,就知道这头野猪吃了几条蛇。故此,民间有一句谚语:半夜想吃野猪肚。

  厨子将野猪大卸八块,在锅里添上半锅山泉水,然后将洗净的野猪肉放进锅里,等水开时,捞去上面的浮沫,盖上锅盖。烧滚一会儿后,再次添加山泉水,如此反复三次,目的在于去掉湿气,而且所炖之肉,又糜又烂,味道鲜美。起锅前,最后加上点食盐。

  食盐是菜的灵魂,最普通的菜加上食盐,立即变得美味可口。可是,食盐亦是极其珍贵,一直为朝廷所控,是朝廷赋税主要来源。

  山上有一种植物,它的果子外层会渗出细细的白盐,将它溶解于水中,烧沸,再冷却结晶,便是食盐。这种植物俗称“菩萨盐”。客栈的菜园中,不仅种着蔬菜,也种着一片菩萨盐树。这时正值夏季,气温高,菩萨盐树上的果子因为高温而渗出白盐,远远看去,犹如下了一层霜。

  来了这么久,始终不见厨子磨刀。那把乌黑的剔骨刀始终别在他的腰间,即使睡觉,他也还是别着睡。

  与雷鸣的大刀不同,这把剔骨刀,从刀尖到刀锋,都锋锐无比。刀越是锋锐,就越容易折,就越容易豁口。可是,这把剔骨刀不同,因为它刀锋上不见任何豁口。

  对刀客来说,刀在人在。对厨子来说,亦是如此。菜的味道,众口难调,但是,如果输在刀功上,却是任何厨子颜面无存之事,之大事。

  再好的刀,都有钝、有豁口的时候,关键不在刀,而在用刀之人。

  捕快开始是信心满满的,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实力,更相信朝廷的威力,但是,当他看到端上来的一盘肉时,他信心崩塌了。上菜的店小二是只有一只手的人,另一只手缺了五指。这是一盘酱肉,也许是狍子肉,也许是野猪肉,也许是野牛肉,这些都不是重点。吸引捕快注意的是,看似一整块,可是用筷子一夹,发现,这些肉是被切开的。竟然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刀缝,这样的刀法,他从未见过,更难以想象,对方厨子是如何做到的。

  捕快知道,掌柜要他留下一只眼,不是要多了,而是要少了。她原本可以要他的命,可是,她没有。没有,不是她不敢,而是她自信。杀一个人,是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事。让一个人活着,反而是风险最大的事。

  看这客栈,有几十年的历史,看掌柜,也不像是四处搬迁之人。她始终能在此安生,一定有她不一般的地方。也许,很多人见过她的宝石,也许,很多人知道宝石的传说。但是,她始终敢示之于人。也许见过的人都死了,也许,见过的人都缄言不语了。作为有丰富审讯经验的他,捕快明白,缄言不语才是人世间最最难的。

  他不再往前走了,因为对瞎子来说,往前走风险绝对比往回走大。他以为自己会死在途中,但是,没有。

  回家的途中,他明白为何那么多人愿意三缄其口,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亲人。他自己也一样,他也有他的亲人。他不是选择告发,也不是选择沉默,而是选择了自杀,因为自杀才是最好的沉默。

  死前,他知道,自己将没有丰碑,没有抚恤金,只是自己的名字从此会被打上一个红叉,备注上,只会添加一条:自尽!如果同僚能更详细补上一句“自尽前,自毁一眼”,也许他会安心些。可是,没人愿意多此一举,因为,人世间已经够烦乱了,没人愿意他的死再增加烦乱。

  捕快知道,他不是第一个自尽的,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4

  午后的森林,蝉儿鸣叫不停,但一声马嘶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马之所以愿意在这炎热的午后嘶叫,是因为他的主人突然间勒住了缰绳。疾驰之下,马前蹄竖起,在空中扑腾几下,总算平衡住了身体。

  行人之所以突然勒住马,是因为他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个身上挂满蜜蜂、马蜂的人在前方走。看清楚,这确实是蜜蜂、马蜂后,他觉得毛骨悚然,更觉得难以理解,为何有这么多的蜜蜂、马蜂在这大热天愿意附着在这人的身上。蜜蜂、马蜂是群居动物,它们喜欢集在一起,它们像沾了糖浆的芝麻,能一层层地附着在木头桩子上。可是,这人毕竟不是木头桩子,即使不怕它蜇,也难挡瘙痒。

  这是怎样一个人?于是,他跟在蜜蜂人背后,想看看这世上最奇怪的人如何收场。走着走着,蜜蜂人突然停止不进了,不见他动,但他突然就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好像他是一个陀螺,能做任意角度的转动。不见蜜蜂飞舞,说明他转动时,身体却没有动,好像是他的头转了一百八十度。动作虽然简单,却极为快速,快速到连蜜蜂这么敏锐的动物都反应不过来。

  “你是人吗?”

  “是。”

  蜜蜂人回答的声音有点空洞,好像发自腹内,而不是口腔。因为他的口一直是闭着的,他的鼻孔也塞了两根树枝,正是这两根树枝,区分出他前后身。这样做,估计是不想让蜜蜂爬进他的口腔、鼻腔。无论是蜜蜂,还是马蜂,它们好奇的天性绝对不逊于人类,看见洞都想钻,这是所有生灵的天性。

  “你这样,好玩吗?”

  “不好玩。”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没有回答,也许回答太难了。

  行人想搞个恶作剧,比如,往蜜蜂人身上猛抽一鞭。估计,蜂儿蜂儿满天飞,而他要做的简单多了,策马奔腾,麻烦留给这位蜂人。想到这,他脸上露出了阴笑,往马屁股上抽打了一鞭,马受痛,向前奔驰。

  雷鸣怎么没想到,世上竟然有如此无聊之人,对方不仅不避开他,反而是抽了他一鞭。这一鞭力道虽不大,但对蜜蜂、马蜂这等小动物来说,无异于飞来横祸,许多蜂儿纷纷坠地。蜂与蜂之间也是有语言的,见亲人朋友牺牲,蜂窝一下炸开了锅,它们追着马儿飞,手脚利索的,早在马屁股上扎了一针。

  马儿终究跑得快,尤其是马儿也怕打针。雷鸣见那匹马扬长而去,一时消失在弯道中。见追不上马儿,蜂儿渐渐收拢,又停歇在他身上。

  傍晚回客栈时,雷鸣见到了客栈前拴着的一匹马,它的臀上有几个包,显然这不是被蚊子咬的,而是被马蜂叮的,只有马蜂才能叮出这样的大包来。走进客栈时,雷鸣见到了午后碰到的那位行人,他亦是一位青年人,而且是穿着华贵的青年人。客人并不认识雷鸣,只是见他全身好像涂了一层油,走过身边时,闻到一股花香的味道,他好奇地看了雷鸣一眼。他发现雷鸣身上到处都是针眼,密密麻麻,好似是毛孔。

  “你就是那蜜蜂人?”

  “是。”

  “那些蜂儿没伤你吧?”

  “蜇了几下。追不上你,只好将气撒在我身上。”

  “迁怒于无辜之人,看来,蜂儿也是拣软柿子捏。人类的这点坏毛病,想不到也传染到了昆虫界。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

  “为何?”

  “因为你只是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这是个不错的理由,客人站起身,对雷鸣伸出了右手,雷鸣也伸出右手。

  “我可以请你喝酒吗?”

  “谢谢!”

  虽然客人很好奇,但是,他不问雷鸣,为何身上挂满马蜂。

  喝酒、吃肉,这是男人间最好的交流。客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雷鸣也一样。他们二人似乎在暗暗较劲,看看谁吃得最多、喝得最猛。喝到后来,两人卧在方桌上不省人事。

  次日,雷鸣醒来时,客人已经走了。走时,他在桌子上留了一大锭银子。

  浓酒醒后,人总是有些消沉,就如,友人离去,心总会些许惆怅一样。雷鸣坐在门前,看着前方的路。

  “怎么了,你也想去闯荡江湖?”

  “不。”

  “那你在想什么?”

  “我来多久了?”

  “两年多了。”

  两年对年轻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掌柜来说,意味着她又少了两年。她每天总是数着日子过,可是,越数,光阴流逝得越快。

  5

  经过一番跋山涉水,雷鸣和掌柜来到了绝壁下。见到此,雷鸣终于明白什么叫壁立千仞。抬头仰视,崖壁似乎突兀于云之端。

  “能爬上这绝壁吗?”

  “不能。”

  “可,蜂巢却在绝壁间。”

  掌柜双手于腰间一探,两只手中多了一样东西,飞索。由于没有飞索束腰,她的衣裳直直坠下,更显飘逸。掌柜手腕一动,一道黑影向天蹿去,她被提拉着快速升空。雷鸣抬起头,仰视着飞天的掌柜,她的影子越变越小,一眨眼的工夫,她就像一只蝴蝶,匍匐在岩壁上。突然,她飘落而下,她的衣裳被风撑开,犹如一把绣花伞,伞轴是她美丽的身躯。雷鸣闭上了眼、垂下了头。

  “想一起上去看看吗?”

  “可惜,我没有翅膀。”

  “我借给你翅膀,你搂住我的腰,我带你上去。”

  掌柜的腰很细,这样的腰,谁都不愿紧紧抱着,因为唯恐抱坏。雷鸣有点犹豫,掌柜看出了他的忧虑,她只是对他轻轻一笑,像是鼓励。谁都不想放弃飞天的机会,更不想放弃搂着她的腰,尤其是对一位情窦初开的年轻人来说。当雷鸣紧紧抱住掌柜的腰时,他觉得他成了神仙,他的身体和心绪都在飞翔。掌柜白发飘在他的脸上,千丝万缕,拧不住一份神往和遐思。当他们落到岩壁间时,往下一看,雷鸣只觉一阵眩晕,他更紧地抱住了掌柜的腰。

  “怎么了,你怕了?老太婆还没有怕呢。”

  “你不像是老太婆,你更像是一位少女。”

  “为何?”

  “少女方才有你婀娜的身姿,轻盈的体态,美丽的笑靥。”

  “笑靥?你看到了我的笑靥?”

  “是的,我看到了!梦里看到了!”

  “恭维的话莫在绝壁中说,我若飘飘然,摔下去,那可不是好事。”

  “有些话在这里说,才显得风高云淡。”

  掌柜喜欢在这样的境地听到这样意境的话,虽然她不能分心,被人夸年轻,总是好的,这世上最难买的就是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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