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回到市里之后,顾严让李默查一个长得跟林十一模一样的人,查完户籍系统后,发现没有这个人,又让他查询交通系统录像数据库。
结果是,只查到林十,并未查到跟她很像之人。
李默将查到的信息刻录成光盘,亲自送给顾严。
顾严:“林十这个案子你知道吗?”
李默:“我们局长开会时谈过这个案子,别人负责的。你怎么参与这事?”
顾严:“刘剑找我接这个案子的。”
李默:“那走吧,去他那个地方,谈谈这个案子。”
顾严:“你今儿有空?”
李默:“没空,我也得抽空啊。”
到了检察院,刘剑引二人来到会议室。
顾严将连日来调查的经过告诉了刘剑。刘剑听了大惊:“您是说,姊妹俩都还活着?”
顾严:“是的。”
刘剑:“那现在拘留所里关着的是谁?林芙?还是林蓉?”
顾严:“是妹妹林蓉。”
刘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严:“具体不知,按照我的推测是,林芙、林蓉姐妹俩在呼兰河上滑冰,掉落冰窟窿里。林森听到女儿叫喊后,一边跑,一边脱衣服,结果衣服扔在岸边,手机也留在衣服上。林森让女儿打电话报警。林芙报警时说爸爸、妹妹掉冰窟窿里了。很显然,为了救女儿,林森跳入冰窟窿中,所以,林芙会这样说。当警察赶到现场时,发现冰面上空无一人。极有可能是,林森将女儿托出了窟窿,自己却被流水冲走了。林芙背着妹妹回家。由于长时间缺氧,妹妹林蓉智商受到影响,所以姊妹俩一个聪明,一个智力平平。”
刘剑:“姐妹俩为何要隐藏一个身份?”
顾严:“姐姐林芙有超越常人的智商,当她失去了母亲、父亲,作为姐姐,她必须照顾好自己的妹妹,让妹妹过正常人生活。可是妹妹智商受到影响,再也无法正常升学,所以,她躲在妹妹身后,一路扶着妹妹前行。如果这种假设成立,所有一切都可以得到解释。”
刘剑:“您有什么根据?”
顾严:“有,林十读高中时,住在校外,她住处对面住着一个老妇人,老妇人半身不遂。她说她看到了姊妹俩了。”
刘剑:“老人精神状态有没有问题?”
顾严:“看上去挺正常的。”
刘剑:“为了确保无虞,必须对老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甚至进行精神鉴定,否则,无法确定其证词是否有效。”
顾严:“这一点有必要跟公安讲一下,让他们去取证。”
顾严指着李默刻录的光盘,说道:“这光盘上刻录着姊妹俩出现的镜头,如何通过这些镜头的分析,证明姊妹俩确实存在,这也是途径之一。”
在电脑上打开光盘后,录像中出现了一个个镜头。结果发现,镜头中的林十几乎是一样,都是微微低着头,只能大概看到脸面,看不清眼睛,无法分辨是两个人。
顾严:“老妇人说看动作能分清姊妹俩,依我看,这些动作几乎是一致的。”
李默:“她的活动范围几乎都在动力区,在林大、动物园之间。”
顾严:“这段不同,她出现在南岗,你们看。”
这是所有录像中唯一能看到眼神的,她的穿着打扮也稍微像样些,戴着一顶毛线帽,后背背着包,像是去旅游。
顾严记下了时间,并将这一段截图,下载到手机上。
看完这些录像,实在查找不出线索,顾严对刘剑说道:“看来,应该对林十进行精神鉴定和智力测试。”
刘剑:“我会安排人对她进行精神鉴定和智力测试。”
顾严:“智力测试时,尤其是考她高中数学、物理。”
刘剑:“还有呢?”
顾严:“李默,你帮忙查一下,看林十到底住在哪里。”
李默:“行。”
顾严让刘剑将光盘的录像刻录一张,他将两张光盘取出,递给李默一张,说道:“根据她行动范围、规律,也许有利于缩小范围。我回去再好好看看这些光盘,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线索来。”
要走出时,刘剑说道:“开庭时间已经确定了,很紧迫。另外,原告还请了很难缠的宋律师,他是您以前的老对手,现在又成为您的对手了。”
顾严点了点头,离开了检察院。
10
顾严再次去见林十,顾严手里拿着林十的精神鉴定报告和智商测试报告。为了增强亲和感,顾严穿着毛衣走进会见室。两人坐下后,顾严从包里取出一个全身雪白的雪鞋兔玩具。
一见雪鞋兔,林十的眼睛突然就来神了。
顾严将玩具递给她,说道:“送给你的。”
林十一手捧着玩具,另一只手轻轻地捋着雪鞋兔的毛。玩着玩着,她完全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顾严突然叫道:“蓉蓉!”
林十低着头答道:“诶。”
一愣,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看着顾严,眼神中显出惊异的样子。
顾严取出精神鉴定报告、智商报告递给她,说道:“你精神没有问题,你的智商也没有问题,为何你不说话?姐姐在哪里?”
一听到“姐姐”,林十眼睛就湿润了。
顾严:“我需要你开口说话,为了你姐姐!”
林十摇了摇头,低下了头,一滴泪眼滴在雪鞋兔身上。顾严递给她一张纸,她用纸将雪鞋兔身上的泪水擦拭,又用气哈着。
顾严:“你告诉我,姐姐在哪里?”
林十始终不答,泪眼一滴又一滴滴下。
顾严:“你不说话,我无法帮助你啊!”
林十还是不说。
实在没办法,顾严只好结束会见。
当拘留所的人要将林十手中的玩具夺走时,她发出了尖厉的叫喊声。顾严听到后,转身过去,对狱警说:“这个玩具就给她留着吧。”
狱警:“按规定是不行的。”
顾严:“你先给她留着,我去跟你们领导说一下。”
狱警还要说时,旁边一位说道:“没关系,没关系,顾律师您请。”
顾严:“那就谢谢了。”
顾严心事重重地走出了拘留所,来到检察院。刘剑递给顾严一份取证报告复印件,说道:“那位姓黄的老太太,精神有问题,有幻想症。”
顾严看了报告之后,说道:“可是,她说的话,有根有据,不像是精神幻想。”
刘剑:“但是,她的证词是不能被法官采信的。”
顾严:“公安那边有没有新的消息?”
刘剑拨通了李默的电话,问道:“李队,你找到林十的住处了吗?”刘剑将电话递给顾严。顾严听到:“我们采取拉网式搜索,还是找不到林十的住处。”
放下电话之后,顾严一脸沉郁。
刘剑知道顾老师遇到困难了,极大的困难,但是他还是说道:“如果没有新的证词,我们只能以谋害罪起诉了。”
顾严:“我知道。”
说着,顾严沉重地走出了检察院,遇到人向他打招呼,他也是一声不吱。
不得已,顾严只好再次来到周桐家。这一回,除了周桐外,还见到了谢志权,虽然是商人,他却十分儒雅,戴着金丝眼镜,身材挺拔俊美,无丝毫中年人油腻之感。
不顾顾严在场,周桐在丈夫面前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就像好莱坞电影中男女主人在客人面前也可以依偎一起。
那位保姆端着一杯茶上来,她神秘地看了顾严一眼。
顾严刚要开口,周桐就说道:“顾先生,您如果来是为了谈案子,请你出去,我们不想在家里谈这个案子。”
顾严:“我想谈你的女儿林芙。”
一听这话,周桐一下从丈夫的怀抱中坐直,眼睛直直地看着对方。
顾严:“我看过你年轻时相片,与你的女儿很像。现在的你,鼻子更高,眼睛更大了,下巴更尖了,双唇更加丰满了——”
正当顾严目光要下移时,谢志权打断道:“够了。”
顾严:“上帝塑造了你,而你塑造了你自己,变平庸为神奇。”
周志权还要打断时,周桐却阻止了他,说道:“让他说下去。”
顾严:“十五年前,你抛弃了丈夫、女儿,离开了家。你以为你的离去,只是个人问题,但是你深深伤害了三个人,你的丈夫、你的两个女儿。从此之后,一家人对此讳莫如深,但整个镇的人却不放过此事,茶余话后总是谈论个不停。你应该认识派出所的老张吧,他一直怀疑是你的丈夫林森杀了你,他一直在调查你的失踪案,直到我告诉他,你还活着。”
谢志权脸上现出不满之色,但妻子却依然沉默不语。
顾严:“十年前,林森带着两个女儿去巡河,姐妹俩在冰上玩耍,林蓉不小心掉进冰窟窿里了,林芙吓得大叫。林森在另一处,他跑回来,一边跑一边扔掉衣服,跑近时让女儿打电话报警,他自己跳入冰窟窿中。等林芙从她爸爸衣服口袋中找到电话,回头再看时,爸爸也消失在冰面上,所以她报案说,她爸爸、妹妹掉进冰窟窿中了。等警察赶到时,呼兰河上空无一人。老张赶到林森家,只见到林芙在哭,怎么问她都不答。”
周桐依然不语,但是她的脸色变了,变得憎恨起来。
顾严:“周女士,林芙是你的女儿,你应该知道她的性格,为何她始终不说?”
周桐不答。
顾严:“是不是有人刻意报复?为此,老张调查了所有曾经被处罚的破冰捕鱼的人,毫无结果。是否有这样一种可能:那个冰窟窿是林森自己打的,林森在另一处拉网时,在冰窟窿口上的姐妹俩发生了意外,妹妹林蓉掉入窟窿中。因为老张他们赶到时,在冰面上发现了其他冰窟窿,也见到了林森雪上的足迹。作为巡河员,知法犯法,这就是林芙始终不说此事的原因所在,因为一说,她爸爸就不是因公殉职了。”
谢志权脸上出现鄙夷之色,虽然是一闪而过,却被周桐眼角余光捕捉到了。
周桐极力克制着自己,脸上表情僵硬,仍闭口不言。
顾严:“经过此事之后,林芙被吓着了,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周围邻居,包括镇上之人,都说她被妹妹鬼魂附体,因为她们看到两个不同的林芙。”
顾严抬头看着两个人反应,发现谢志权、周桐几无反应。
顾严:“原本成绩很好的林芙,经此事之后,成绩突降了,变得很差,中考没有考上。在老张的帮助下,到区里复读,考上了三中。高中三年,林芙成绩始终垫底。但高考却意外得了高分,数学全省考了第一,理综也得了极高分。她原本可以进工大,却选择了林大。”
谢志权看了妻子一眼,见她咬牙切齿地忍着。
顾严:“知道为何林芙要报考林大吗?因为妹妹林蓉喜欢动物。”
说到这,顾严直视着周桐,问道:“难道,你真没发现林十身上存在着两个人吗?林芙、林蓉?”
谢志权一震,他亦侧看着妻子的脸。
周桐:“没有。”
顾严:“实际上,当年林蓉并没有死。林森跳入冰窟窿中,将女儿林蓉救出来,将她托出冰面,自己却窒息而亡。聪明的林芙背着妹妹,往家里跑。林蓉虽然获救了,但因为长久缺氧,脑部受伤,智力下降了,以她的智商,她再也无法正常升学了。这就是中考失利的根本原因。”说到这,顾严问道:“周女士,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周桐不答。
顾严:“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林芙继承了你的智商,也继承了他爸爸自我牺牲的精神。她不是选择放弃妹妹,而是将自己掩藏,在背后扶着妹妹一步步前行,帮助她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对林蓉来说,林大就是全中国最好的大学,因为它拥有其他大学都没有的专业,野生动物保护专业。”
谢志权:“你有何证据能证明这个?”
顾严:“林芙知道,只有将自己彻底掩藏,她的一切努力才是合法的,妹妹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林芙以自己的高智商,将自己藏在妹妹的镜子里。这世上恐怕再没人能够证明林芙的存在了,如果有,可能也只有一个人。”
谢志权:“谁?”
顾严没有答,而是站起来,对周桐说道:“罪莫大于弑亲,如果你不为自己的女儿作证,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林蓉了。去看看你的女儿吧,她不是杀死你儿子的凶手,绝不是。”
顾严要走时,保姆上前给他递上大衣、帽子、手杖,又神秘地看了他一眼。
就要走时,顾严回头看着周桐,说道:“周女士,你应该知道,为何林芙要改名林十吧?”
顾严走出了门,身后的门立即关上。
那个湖上,有许多孩子在滑冰,家长在湖滨看着。
11
林十的案子被中级人民检察院以谋害罪提起公诉。
谢志权作为本案唯一目击证人,他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顾严看了几遍谢志权证词,简单,但无懈可击。
顾严带着起诉书来到拘留所,在会见室里,顾严近乎恳求地求道:“蓉蓉,请告诉我,你的姐姐到底在哪里?”
林十听到“姐姐”,依然是低头流泪,眼泪落在雪鞋兔上。
顾严只好问道:“你住哪里?你们住哪里?”
林十始终不说。
李默终于打来了电话:“找到了,锅炉厂宿舍七栋六零二号。”
顾严赶到公安局,提请公安局取证。
在办案人员的陪同下,顾严来到了锅炉厂宿舍七栋六零二号。业主打开了锈迹斑斑的铁门,又打开一道木门。穿上鞋套、手套之后,办案警察、顾严相继走入室内。
这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墙壁上石灰已经剥落,顶上也显得斑驳。家具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房间,一张床,一床被子。一个衣柜,衣柜里的衣服分春夏秋冬,排序整齐。
翻遍书架上的书,翻看所写的字,也是一模一样,没有不同的迹象。
办案人员,将这里拍摄了,作为补充证据提供给公诉机关。
顾严发现,自己辛苦寻找证据,然而,这里所有证据都指向,这世上只有一个林十。
顾严让公安将这里的指纹一一提取。
顾严站在窗户看着外面,发现外面是低矮的棚屋区。厨房对面是另一栋楼,可是,厨房玻璃黑得看不清对面。
取证完后,顾严又敲了隔壁的门,开门的是一中年男人。顾严问道:“同志,您知道对面住的女孩吗?”
中年男人:“知道啊。”
顾严取出手机,将照片给他看,问道:“是不是她?”
中年男人:“是。”
顾严:“你看见她们姐妹俩了吗?”
中年男人:“姐妹俩?我以为就住一人。”
顾严:“你有没有看到她们姐妹俩在一起?”
中年男人:“没有。”
顾严:“最近有没有见过她?”
中年男人:“没有。”
顾严一层层往下问,又问了周围的人,结果都一模一样。甚至许多人都说没见过此人,究其原因,顾严认为姐妹俩太普通了,这是无人注意的根本原因。
顾严接到了一个电话,谢家保姆打来的。顾严急急赶去,两人在公园内见面。此时,公园人很少,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
保姆:“她女儿总共来过五次。前四次谢先生都在,最后一次,谢先生不在。”
顾严:“你发现了什么?”
保姆:“我发现这是不同的两个人。”
顾严转过身,看着她,追问道:“你怎么发现的?”
保姆很得意地说道:“她俩长得太像了,说话像,神态像,吃东西像,什么都像。我估计,连太太、先生都分辨不了谁是谁。但我能!”
顾严装出一副不信的样子,说道:“你能?”
保姆神秘地说道:“我能!”
两人又往前走,走到一棵常绿树下时,保姆不小心碰触到了树枝,树上积雪纷纷飘落,保姆身上落满积雪,鼻子、眉毛上都是。
保姆没有擦拭自己的脸面,而是说道:“第一、第五次是一个人,第二、三、四次是另一个人。每一次来,她们都是低着头,与人说话也还是低着头。可她偏偏看了我。您知道是为什么吗?”
顾严没有猜,也不想猜,他知道她会告诉答案的。
保姆:“因为我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顾严:“她们的眼神有什么差别?”
保姆:“没有差别。”
这令顾严很失望。
保姆看着顾严失望的样子,更加得意,说道:“但是,我还是发现了差异。她来的时候,太太总是让我洗樱桃给她吃。太太是个很挑剔的人,我洗樱桃洗多了会被她骂,洗少了也会被她骂。来五次,我几乎都是洗同样的樱桃,她全部吃光了,这是因为太太告诉她,要她吃光了,别留着。”
顾严:“她们吃相不一样?”
保姆微笑着不答。
顾严:“速度不一样?”
保姆依然是摇头。
顾严想起了雪鞋兔,说道:“一个吃得满嘴是汁?”
保姆一高兴,说道:“顾律师,您真行,这都被您猜到!是的,第一、第五次,她吃完不需要擦嘴;第二、三、四次,她吃完需要用纸巾擦嘴。”
听到这,顾严灵光一闪,就如原本大雪纷飞的天气,突然就雪霁天晴了。
此时,谢志权正在与宋律师在家中谈事,正因此,他将家中保姆支开。保姆这才有机会见顾严。
谢志权:“那天,顾律师来,她说林十还有一个双胞胎姊妹,长得极像。”
宋律师一听,眉头紧皱,说道:“这就麻烦了。”
谢志权:“这有什么麻烦的?”
宋律师:“你能分清她们姊妹俩谁是谁吗?”
谢志权:“不能。”
宋律师:“这就是麻烦。”
12
林十谋杀同母异父弟弟案,开庭审理。
被告林十,原告谢志权,公诉人刘剑,控方律师宋士,辩方律师顾严。
虽然顾严争取了数次,周桐依然是拒绝出庭作证。此时,周桐戴着墨镜坐在旁听席上。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之后,被告、原告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林十,对于起诉书指控的谋害罪,你有什么需要辩解的?”
林十久久不答。
审判长连问几句,林十依然不答,只好转向原告,问道:“原告谢志权,你对本案有何需要陈述的?”
谢志权:“有。我与我妻子周桐是十四年前相识的,相识后我们双双出国学习、工作、结婚,在国外生了我们的宝贝儿子谢耀宗。五年前,我们全家人回国之后,创办了一家电子科技公司。半年前,突然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来到我们家,说是我妻子的女儿,原名林芙,改名林十。我妻子从未跟我谈过她有女儿,因此我见了很生气,跟她吵了一次架。后来,我平息了怒火,也接受了这个现实。此后,她来我们家三四次,一起吃饭,吃完饭,她又回去了。一个多月前,我们一家四口人一起去莲花湖旅游,租了一套湖边民宿。我们是十二月十三日傍晚到达那里的,第二天早上,我和我儿子去湖上滑冰,我给我儿子穿上冰鞋后,我正要穿,突然发现林十站在湖中,向我儿子招手。我儿子见到他姐姐,就朝她滑去,快到她身旁之时,突然掉入冰窟窿中。我儿子伸出手,她竟然呆呆地站着,不予抢救。我当时只穿了一只冰鞋,急得一时慌了手脚,等我穿好鞋赶过去时,我儿子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她也乘我救人之际跑了。”
说到这,谢志权满眼通红,情绪激动得再也说不下去。
审判长:“原告,你还有没有需要陈述的?”
原告抽泣着答道:“没有了。”
审判长:“请林口县办案民警陈军出庭陈述案情。”
陈军:“我是林口县莲花湖辖区民警,我叫陈军。十二月十三日早上七点二十三分我们接到报警电话后,于八点二十分赶到事发地点。需要说明一下,我们的警车发动时出现了情况,耽误了一点时间。到现场后,人已经被打捞上来了,但现场也被抢救、围观的人破坏了。这是当时现场拍摄的照片。”
大屏幕上出现了几张照片,从照片上只能看到大体场面。
陈军:“我们当时接到的报警电话是人掉到冰窟窿里去了,所以现场并没有采取十分细致的勘验。但是到了当天中午,报案人谢志权才向我们讲了实情。我们再去现场勘验,果真发现有人在冰面上做了手脚。有人用电锯在冰面上切成圆块,没有完全锯透,利用前晚下的小雪,将痕迹遮盖了。从冰窟窿面积和留存厚度来计算,冰面大概能承受九十斤重的物体。”
陈述完后,公诉人刘剑问道:“陈警官,你有何证据证明这些冰窟窿是被告人林十锯的?”
陈军:“我们在民宿找到了那把电锯,电锯上的指纹已经被擦拭了,但是,还是找到了林十的指纹。”
刘剑:“指纹在何位置?”
陈军:“在手柄位置上。”
刘剑转向林十:“被告人,你对你的指纹出现在电锯上,有何需要解释?”见林十不说话,刘剑又问陈军:“陈警官,你有何证据证明,正是这把电锯锯那些冰窟窿?”
陈军:“冰窟窿上留下的锯齿与此锯一模一样,冰面上滴的润滑油也是此锯使用的润滑油。我们在冰窟窿阵中、冰面上、雪里找到了这把钥匙。我们把捡到的这把钥匙给林十看,她一下就抢过去了,死死抓着不放。”
这是一把用红绳系着的钥匙,平时林十挂在脖子上。
公诉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审判长:“控方律师,你有问题需要问吗?”
宋士:“我没问题。”
审判长:“辩方律师,你有问题要问吗?”
顾严站起来,问道:“陈警官,你认为那把电锯与冰块上的锯痕相吻合、所使用的润滑油与现场发现的油滴相吻合,你就认为就是这把电锯锯的冰窟窿,是吗?”
陈军:“是的。”
顾严:“使用这种润滑油的这种电锯是唯一的吗?”
陈军:“我们在周围没有找到相同的电锯。”
顾严:“没有找到,并非就是唯一的。”
控方律师宋士站起来说道:“虽然这把电锯不是唯一的,但是带有犯罪嫌疑人指纹的这把电锯却是唯一的,再加上现场发现的那把钥匙,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顾严:“如果这把钥匙是别人留下的呢?或者是有人从嫌疑人处偷取的呢?请问陈警官,有没有这种可能?”
陈军:“这个——”
刘剑:“钥匙送到局里之后,进行了指纹鉴定,鉴定结果是,确系原告的指纹,而且这把钥匙正是她租房的钥匙。”
顾严:“我也认真看了指纹鉴定报告,钥匙上还有另一个可疑人的指纹。”
说到这,顾严盯着谢志权看着,久久地看着。谢志权被看得很不自在,转向宋律师。
宋士:“这可疑的指纹并不能否定这把钥匙不是林十的,也不能证明它被偷过。”
顾严:“如果世上有两把相同的钥匙,用同样的绳子系着,且每把钥匙上均出现了两个不同人的指纹,这种情况下,请问:这把钥匙是谁的?”
宋士:“有这样的钥匙吗?”
顾严:“有,但我没找到。”
宋士笑道:“这就不能证明什么了。”
顾严:“没找到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不对吗?”
宋士:“情理上是如此的,但在法律上,证据必须呈堂才有效,埋在地里,或是在法庭之外,或是藏在法庭内谁的口袋里,这些都是无效的,顾律师您是知道这个道理的。”
顾严:“通过指纹的分层,这个可疑的指纹在内层。我们在另一个地方发现了这个指纹。这个地方就是林十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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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罪》-藏在镜里
82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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