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罪》-待宰羔羊
侦探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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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罪》-待宰羔羊
6192字

  9

  吴艳珍回到了家,她老公栾志平一脸怒色地迎着她。

  吴艳珍鞋一踢,包一扔,就走进卧室,进洗澡间洗澡。栾志平打开卫生间门,直直地看着她洗澡。无数个镜头在他脑中旋转着。

  “你到底跟你们校长有没有关系?”

  吴艳珍一听,大怒:“放你娘的狗屁,人家污蔑我,你也相信!”

  栾志平见妻子这么生气,想她是清白的,就讨好地说道:“我也不信,我媳妇哪是那种人。”

  吴艳珍快速洗完澡,换好衣服后,说道:“那个王八蛋已经把我名声败坏了,我在学校可能待不下去了。”

  栾志平:“我找人揍他一顿,让他澄清这事。”

  吴艳珍:“我已经报案了,公安局已经将他抓了。”

  栾志平:“那我找人整死他!”

  吴艳珍:“你除了打,你能不能动动脑子!万一他真有证据呢?”

  栾志平:“他有啥证据?”

  吴艳珍:“他检举我给学生补课。我怕他有证据在手。”

  栾志平:“那你还报案?”

  吴艳珍:“我回头细细一想,我上当了,他在陷害我。他不知道我们家住哪里,怎么知道我给谁补课?他以我和校长有事激怒我,引来众人上前围观,败坏我名声。我一时没忍住,打了他,落了个跟校长睡觉的女人打人事件。现在我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栾志平上前安慰:“媳妇,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等他出来,我收拾他。”

  吴艳珍叹道:“影子斜了,还能身正吗?这王八蛋,我要杀了他!”

  过一会儿,杨校长打来电话,问道:“吴老师,视频的事是怎么回事?我现在在教育局交代问题呢!你把事情经过细细跟教育局领导讲一下。”

  吴艳珍只好将事情经过讲了。

  在教育局会议室,教育局领导听完了电话,大家陷入一阵沉默之中。

  局长:“给学生补课的事,有没有?”

  杨校长:“我接到举报后,刚刚批评了她。”

  局长:“批评?这是批评一下就可以的吗?一再三令五申在校老师不可以给学生补课挣钱,你们就是不听。”

  杨校长:“吴老师说只补课,不钱。”

  局长:“谁信呢?你信吗?按她这么说,我们还得给她发一张奖状?现在老师的名声已经低到众口铄金的地步了,你们还不好好珍惜工作机会!”

  杨校长:“都是外面补课机构给害的,那些补课老师收入是公办老师收入的数倍。比您工资还高呢。”

  局长:“为何会出现补课这个市场?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老师不好好教书!老师上完两节课就走了,学生有问题没处问,只好花高价去补课。”

  杨校长:“我以后一定严格要求。”

  局长:“我们当初的老师,他们拿那么低的工资,没钱买房子,都住在学校宿舍里,早自习有老师,晚自习有老师,学生有问题,还可以到宿舍找老师问。现在好了,老师的工资收入高了,早自习取消了,晚自习也取消了,上完两节课,老师都跑回家了。学生有问题问谁?都去问学习机了。”

  副局长:“现在家庭两大支出,一是给孩子补课,再就是老人保健品。不管有用没用,老人都吃保健品,孩子都去补课。不给老人买保健品,子女不孝;不给孩子补课,家长不负责任。有人形容,这补课就好比看戏,前面的人站起来了,后面的人也都只能踮着脚尖站起来跟着。”

  局长:“这补课就跟非法行医是一样的,甚至跟以前跳大神一样。为何现在跳大神的少了?因为大家相信科学了。这补课也一样,要根本解决问题,还在端正我们治学态度。我看八小时坐班制一定要实现,要不,老师成了吊里郎当代名词了。还有,以后发现课外补课的,一经查,一律以自动离职处分。”

  开完会后,局长单独把杨校长留了下来,问他:“你和吴老师有无不正当关系?”

  杨校长:“没有,绝对没有!”

  局长:“你若有问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若真有把柄被抓住,再次曝光,那就不是你个人问题了,而是我们市、我们省教育系统问题,甚至可能影响到全国人民对整个教师队伍的观感和质疑,那就罪大莫焉了。”

  杨校长:“我没问题。”

  局长:“你没问题?羊阳是你们学校的老师,吴艳珍也是你们学校的老师,你还说你没问题?那谁有问题?”

  杨校长:“我管理不善,请求处分。”

  局长:“我看将你调离学校,到局里待一段时间,你看怎么样?”

  杨校长:“我完全同意您的决定。只是,这样一来,会不会反而证明我真有事?”

  局长:“你能证明你的清白吗?”

  杨校长:“不能。”

  局长:“那就这样决定了。”

  杨校长:“那吴老师怎么办?”

  局长:“停薪留职一段时间,让她好好反思一下。”

  杨校长:“我怕再出一个羊阳,吴老师更加泼辣,更加难对付。”

  局长:“你不是说你没问题吗?没问题,你怕什么?”

  离开教育局后,杨校长就打电话给吴艳珍,说道:“我校长之职被撤了,调回教育局。局里决定,对你停薪留职一段时间,等事情一过,再恢复原职。”

  吴艳珍一听,大怒:“凭什么?凭什么我一受害者反而成了受害者!”

  杨校长:“羊老师当初不也是受害者变成受害者?”

  吴艳珍:“我要告,告死他!”

  杨校长:“吴老师,听我一句劝,局里给你停薪留职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就是等着事情平息的,你还不能理解领导的苦心吗?”

  吴艳珍:“可他妈的我得罪谁了?”

  杨校长:“你得罪老师了!”

  吴艳珍一听,纵声大笑,笑完之后,说道:“这件事,我杀人的心都有了,我决定跟那姓的玩到底。”

  一夜之间,吴艳珍成了网红。此后,她出门不得不戴着口罩。

  10

  吴艳珍去找律师,接待她的是一位女律师,姓戴。

  戴律师听完吴艳珍的讲述之后,问道:“你跟你们校长是否真有不正当关系?”

  吴艳珍:“这跟本案有关系吗?”

  戴律师:“无论你跟你们校长有无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在公共场合这种行为都已经构成侵犯个人名誉权。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与你们校长有不正当关系,那就仅仅构成侵犯个人隐私罪;如果他不能证实你与你们校长有不正当关系,他还将构成诽谤罪。由于你的事件已经传到网上,影响非常大,因此,无论是何种罪行都严重侵害了你个人名誉权,你可以提出经济赔偿、精神赔偿。”

  吴艳珍:“他害得我丢了工作,丢了名声,我一定要他倾家荡产。”

  戴律师:“不过,我得申明一点,这种民事官司我们是按照法院裁定的赔偿费的一定比率收费的。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无论你从被告人那里能不能取得赔偿,但根据法院裁定的赔偿费提取的律师费,你必须给我们。”

  吴艳珍:“我没听明白你的话,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戴律师:“风险是,打输这个官司,我们律师费一分挣不到;如果打赢这个官司,还可能存在被告人无法支付赔偿费的情况,到那个时候,你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却什么也得不到,反而要支付一笔律师费。”

  吴艳珍:“还有这种情况?”

  戴律师:“是的。法院的裁决,有时候并不能得到执行。所以,你必须得先了解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否则,这官司打起来就没有意义了。”

  吴艳珍通过各种各样关系,终于查清羊阳的资产状况:原先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离婚时转到他妻子名下,现在只剩一套价值三十多万的拆迁房。羊阳账户下存款总共只有数千元,连请律师的费用都不够。

  吴艳珍就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戴律师。

  戴律师:“我还必须提请你注意一件事,在诉讼过程中或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属于恶意转移资产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转移财产是无效的。但在诉讼发起前,债务人转移的财产,法院是没有办法撤销其转移。你能确定这套房子还在他名下?”

  吴艳珍:“这是单位分配房,产权属于集体所有,没办法转移。价值三十多万。”

  戴律师喜笑颜开,说道:“这么说来,这个官司就值得打了!”

  11

  直到羊阳案件由公安提交给检察院之后,周检察官在讯问羊阳之时,羊阳才说道:“我向讯问我的黄警官要求见我的律师,黄警官始终没有通知他来见我。”

  周检察官:“你要见哪位律师?”

  羊阳:“我要见顾严顾律师。”

  周检察官:“你对这些口供,还有什么要说的?”

  羊阳:“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害怕,我害怕我会死在这里。”

  接到检察院的电话后,顾严先去见负责此案的周检察官。周检察官是一位年轻的检察官,他不认识顾严,见了他的工作证之后,只是将案卷资料复印一些给他。

  顾严看完案情后,问道:“证据呢?”

  周检察官:“证据除了口供外,就是那些视频。”

  顾严将优盘递给他,要他拷贝一份完整的视频给他看。周检察官很不耐烦地拷贝了一份给他。

  顾严拿了这些资料后,离开了检察院,到拘留所看羊阳。

  顾严:“你这次把事情弄大了。检察院会以侵害个人名誉权提起公诉,而原告则会以损害名誉权向你提起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等。”

  羊阳:“我是被冤枉的。从头到尾,我都是被冤枉的,这您是知道的。”

  顾严:“我可以帮你什么?”

  羊阳:“我害怕,我害怕我会死在这里。”

  顾严:“你不用害怕,这里很安全。”

  羊阳:“我被拘留当天,我就要求黄警官见您。”

  顾严:“有这事?”

  羊阳:“是的。”

  顾严离开拘留室后,立即打电话给办理此案的公安分局局长,说道:“你们分局办理的一起案子中,有一位名叫羊阳的嫌疑人要求见我,为何没有通知到我?”

  分局局长:“有这事?”

  顾严:“如果程序上都做不到正义,何谈司法公正?”

  分局局长放下电话后,将黄警官叫来,问道:“羊阳的案子是不是你处理的?”

  “是我。”

  “嫌疑人有没有要你通知他的律师?”

  “这个,有。”

  “那你为什么不通知?”

  “事一多,我就给忘了。”

  “这是你可以忘的吗?你从警那么多年,你不知道嫌疑人有权见他的律师?”

  “我是真忘了。他后来也没提醒我啊!”

  “你真的只适合当巡警。”

  “局长!”

  “不要叫我局长,我迟早要被你害死的!”

  12

  为了挽回自己的声誉,吴艳珍将法庭审理羊阳侵犯吴艳珍名誉权一案提前公布于短视频平台,引起全省、全国广泛关注。

  为了消除此案的不良影响,法庭决定此案公开审理,允许媒体全程参与。

  在此情况下,中级人民检察院院长特别关注此案,详细看了卷宗之后,又请来本案辩方律师顾严,开了一个由公安、检察、法院联合讨论会议,听听顾严的意见。

  顾严:“作为本案的辩方律师,我所得到的关于此案的资料并不比你们多,但我对羊阳这个人比较了解。他是个数学老师,沉默、严谨,并非他不擅长说话,他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思辨能力。他在高中时候曾得过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冠军。所以对于他说的每一句话,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很强的目的性,稍不注意,就要落入他设的陷阱中。”

  法院院长:“这个案子比较简单,审理起来并不难,主要还是消除社会关注。”

  顾严:“数学是什么?物理是什么?如果用两个字总结数学和物理,该用哪两个字呢?所有的数学和物理,都是‘1’和‘0’构成的。所以,越是简单的案子,它背后掩藏的东西会更多。”

  检察长:“那该如何应对不测的局面呢?”

  顾严:“作为司法队伍的一员,我的建议是,公正、正义。如果法律失去了公正和正义,我们的社会就失去了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法院院长:“老顾说的是对的,对于我们司法队伍来说,一定要保证程序正义,只有保证了程序的正义,才能保证实体正义,实现司法公正。社会很关注此案,我们绝不能把此案搞成一锅粥,糊弄了事。”

  负责此案侦查的警官黄义,负责此案起诉的检察官周正也出席了会议。二人怎么都没想到,小小一个案子,竟然引起领导如此重视。

  分局局长:“黄义,你是负责此案刑侦的警官,你在此案刑侦、审讯过程中有无违规操作?”

  黄义:“局长、各位领导,我发誓,我没有违规操作。”

  检察长:“周正,你负责审查、起诉,你有没有发现问题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周正:“局长、各位领导,本案案情明了,证据确实、充分,且有嫌犯口供确认,我们以侵犯个人名誉权起诉,秉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不会有问题。”

  检察长:“顾律师,作为老检察官,你认为此案会怎样?”

  顾严:“我认为,此案会超过大家的预想。”

  13

  羊阳侵犯吴艳珍个人名誉权一案开庭之日,各大媒体、自媒体不远千里前来,将法庭挤得水泄不通。

  原告吴艳珍穿了一身极为朴素宽松的服装,短发、素颜。她一出庭,媒体立即聚光灯对着她。

  被告羊阳穿着拘留所的衣服,头发较长,他低着头,头发将他的脸遮住大半,完全是一副嫌犯的模样。他一出庭,媒体聚光灯立即从原告转向被告。但令大家遗憾的是,他始终没有抬起头,而是一副认罪的模样。

  所有的媒体几乎都有一种想法,没戏了,此案就是走一过场。

  由于众多媒体在场,审判长说话更简洁了,说道:“本庭就羊阳侵犯吴艳珍名誉权一案,开庭审理,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到事由时,说道:“本月五日,被告跟踪原告到和平路第三大街十字路口时,与原告发生口头争执,被告大声喊道‘快来看,这就是跟校长睡觉的女老师’,吸引来周围民众。原告气愤之下打被告,被民众拍摄并传到网上,冠以各种标题,极大地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造成原告被停职、夫妻不和、名声受损,使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犯罪事实有何需要陈述的?”

  被告:“我没有喊那句话,那是原告捏造的。”

  周检察官:“即是原告捏造的,为何出现在你的口供中?”

  被告:“我是不得已的。”

  周检察官:“有何不得已?”见被告久久不答,他又逼问道:“有何不得已?”

  这个时候,所有媒体人都希望听到不得已的内容,大家低声议论着。

  审判长:“肃静,肃静!被告,你回答检察官问题。”

  被告慢慢抬起头,胡子拉碴、脸面清瘦、眼眶深陷、眼睛深邃,他将庭上之人一一看过,然后盯着审判长,说道:“我遭受威胁,不得不作伪供。”

  审判长:“你受到谁的威胁?”

  原告又一个个看过去,最后眼睛盯在黄义身上,久久地盯着他。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黄义,包括媒体镜头。黄义此时穿着警服,戴着警帽、腰板笔直,他是准备出庭陈述案情的。见原告盯着他不放,他怒火上升,一下站起来,质问道:“我何时威胁过你?”

  原告又转向审判长:“法官大人,我不懂法律,我不知道能不能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在法庭上陈述?”

  审判长:“只要涉及本案的,可以陈述;与本案无关的,不能陈述。”

  原告:“我在本月四日,用快递给XX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室寄了一份检举信。五日中午,我与我的前同事吴艳珍在街上发生争执,她动手打我,下午,我就被抓到XX公安分局,讯问我的警察是黄警官。我要求见我的律师,始终没有见到,我怀疑我的检举信被黄警官知道了。”

  黄义一下站起来,说道:“诬蔑,这是对执法人员的诬蔑!我根本就没有见到什么检举信。”

  原告:“我在快递封面上写的收件地址是纪委监察室,标注内容是‘检举给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警官’,寄信人签的是我的名字,我要检举的人就是黄警官,快递号是XXX

  法庭立即查询,果真发现该快递于五日晨被签收。法庭又打电话到分局纪委监察室,问是否收到一封‘检举给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警官’的检举信,该室答复是收到了,但是信中内容是一张空白纸。

  这个时候,顾严已经完全明白了,羊阳设计了一个局。

  审判长:“关于该信,我们会责成有关方面进一步查实。你就因为这个提供假口供?”

  原告:“是的。”

  周检察官:“可你的口供与原告的口供是一致的。”

  原告:“我什么都没说,口供内容是黄警官问的,我就承认了。”

  周检察官:“你没说,为何要承认?”

  原告:“我在生命受到威胁之时,我敢不承认吗?”

  庭审无法继续下去,审判长只好宣布延期审理。

  结果,在当天媒体报道中,一个更吸引人的眼球的标题出现了。

  “检举信为何变成空白纸?”

  “检举信神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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