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日, 梅思平、高宗武再到上海与日方影佐祯昭、今井武夫敲定最后协议。日方还有西义显、伊藤芳男、犬养健等参与会谈。下午七时,在土肥原机关的“重光堂”举行正式签字仪式。双方签署了《日华协议记录》及两份文件。另外一份《日华秘密协议记录》虽暂未签字,但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由于文件要事先得到汪精卫的同意,因此,梅思平与高宗武两人要等汪精卫同意后,才可以在秘密协议记录上签字。这样,与《日华协议记录》捆绑一起的总共有三个文件:《日华协议记录》、《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及《秘密协议记录》。
由于《日华协议记录》在重光堂签字,所以《日华协议记录》包括在内的三个文件统称《重光堂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缔结华日防共协定,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日本在“防共区”驻兵。(二)承认(默认)满洲国。(三)日本废除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归还日本的在华租界。(四)华日经济提携,在开发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的在华日本侨民所受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六)恢复和平后,日军在两年以内撤军。
此时,日本已经在东北制造了一个满洲国,又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在华北制造了一个以王克敏为首的北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再于一九三八年四月在长江下游地区制造了一个以梁鸿志为首的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如果再在西南(云南、两广)建立一个傀儡政府,那么日本对中国“分而治之”目的就达到了。
十一月二十一日,梅思平把《重光堂协议》抄在丝绸上,缝在西装马甲里,带回向汪精卫交差。二十七日,看到《重光堂协议》后,汪精卫又发生动摇,决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又决定,痛苦挣扎着。最后,在周佛海等人的劝说下,汪精卫终于下决心选择“和平救国”的道路。
随后,汪精卫、陈璧君夫妇按秘密协议记录,实施汪派要员分散出逃的计划:十二月五日,周佛海以视察宣传为名先去昆明,陶希圣以讲学为名尾随而至;十二月八日,汪精卫夫妇托词去昆明、成都演讲,离开重庆。
汪精卫还和陈璧君、周佛海、陶希圣等人研究拟定了一个具体的行动计划:按设想,在逃离重庆后,由日本首相近卫发表一个声明,然后汪精卫发表一个响应声明,宣布与蒋介石断绝关系;与日本相呼应后,由云南军队首先出面通电全国,响应汪精卫的声明,宣布反蒋独立; 接着四川军队也起义响应,先在云南、四川两省建立独立政府,编成新军队,然后再请日本政府予以协助,撤退一部分军队;再将广东、广西两省扩大为新政府的地盘,在西南边远省份开展“和平运动”,切断抗日政府通过桂越边界和滇缅边界得到外援的可能。
早前,汪精卫带着内侄陈春圃以“视察”为名,两次去广东与主持粤政的第四战区副司令长官余汉谋、广东省主席吴铁城会晤,对他们进行拉拢。陈璧君还不辞辛苦,以演讲和视察锡矿为名,再次来到昆明,与龙云和卢汉进行多次秘密会谈。龙云对蒋介石改编他的军队,调用云南的物质,削弱他的势力耿耿于怀。利用这点,陈璧君企图紧紧抓住龙云不放。龙云则向陈保证:汪先生如果来昆明,我很欢迎;如果愿意就此出国,我亦负责护送,一切绝无问题。
十一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再召陈公博由成都来重庆,并召周佛海、梅思平、陈璧君等举行会议,将上海谈判全部协议,重新研究,决定可同意。并电香港通知日本方面。是日下午,他们又一起为出逃的方式与时间作最后决定。
十二月十八日,汪精卫带着陈璧君、曾仲鸣等飞昆明与周佛海、梅思平会合。次日,汪精卫、陈璧君、周佛海、陶希圣、曾仲鸣等人,由昆明乘坐龙云代包的一架欧亚航空公司的飞机直飞越南河内。
此时,日本的“主和派”也阻力重重。由于这次发表的声明是正式声明,需要陆、海、外三省协商后拟成正式文本。然而,讨论时首先在最重要的参谋本部发生了意见分歧,参谋本部的要员坚决反对明确指出日本撤兵的日期,声称战胜国万不可做出向战败国许诺撤兵日期这样有损于国家威严之事,这样做太对不住前线浴血奋战的士兵。最后近卫向强硬派妥协,在声明中删去了“重光堂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日本撤兵一项。近卫文麿在得知汪精卫于十二月十九日到达河内后,于二十二日发表了第三次对华声明:
日本政府,本年曾一再声明,决定始终一贯地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现已感到,中国各地,复兴的气势澎湃而起,建设的趋势,日盛一日。当此之时,政府向国内外阐明同新生的中国调整关系的总方针,以求彻底了解帝国的真意。
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谋实现相互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为此,中国方面首先必须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换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国进而同满洲国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关系。
其次,因为在东亚之天地,不容有“共产国际”的势力存在。日本认为,根据日德意防共协定的精神,签订日华防共协定一事,实为调整日华邦交之急务。鉴于中国现实情况,为充分保证达到防共的目的起见,要求中国承认在防共协定继续有效期间,在特定地点驻扎日军进行防共,并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
在日华经济关系上,日本既不想在中国实行任何经济上的垄断,对理解东亚新形势,并相应采取善意行动的第三国的利益,也不要求中国加以限制,始终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即要求在日华平等的原则上,中国承认帝国臣民在中国内地有居住营业的自由,促进日华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并且鉴于日华之间历史上、经济上的关系,特别在华北和内蒙地区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积极地向日本提供便利。
以上是日本对中国所要求的一个大纲。如能彻底了解日本出动大军的真意,就能理解日本在中国所寻求的,既不是区区领土,也不是赔偿军费,其理自明。实际上,日本只要求中国作出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保证,为履行建设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日本不仅尊重中国的主权,而且对中国为完成独立所必要的治外法权的撤销和租界的归还,也愿进一步予以积极的考虑。
虽然日本删除了《重光堂协议》最重要一条:撤兵。但汪精卫依然愿意接受它。
十二月二十八日,汪精卫在越南河内发出正式通电前,给蒋介石发去一份私电《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要求蒋介石和国民政府认真考虑日本政府的和平倡议,其原文如下:
介石总裁钧鉴:兹有上中央一电,除拍发外,谨再抄呈一纸,以备鉴察。本月九日,铭谒总裁蒋先生,曾力陈现在中国之困难在如何支持战局,日本之困难在如何结束战局,两者皆有困难,两者皆自知之及互知之,故和平非无可望。外交方面,期待英、美、法之协助,苏联之不反对,德、意之不作难,尤期待日本之觉悟,日本果能觉悟中国之不可屈服,东亚之不可独霸,则和平终当到来。
凡此披沥,当日在座诸同志,所共闻也。今日方声明,实不能谓无觉悟。犹忆去岁十二月初南京尚未陷落之际,德大使前赴南京谒蒋先生,所述日方条件,不如此明划,且较此为苛,蒋先生体念大局,曾毅然许诺,以之为和平谈判之基础。其后日方迁延,南京陷落之后,改提条件,范围广漠,遂致因循。今日方既有此觉悟,我方自应答以声明,以之为和平谈判之基础,而努力折冲,使具体方案得到相当解决,则结束战事以奠定东亚相安之局,诚为不可再失之良机矣。
英、美、法之助力,今已见其端倪,惟此等助力仅能用于调停,俾我比较有利,决不能用于解决战事。俾我得因参战而获得全胜,此为尽人所能知,无待赘言。苏联不能脱离英、美、法而单独行动,德、意见我肯从事和平谈判,必欣然协助,国际情势,大致可见。至于国内,除共产党及惟恐中国不亡、惟恐国民政府不倒、惟恐中国国民党不灭之少数人外,想当无不同情者。铭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始敢向中央为此提议。除已另函蒋先生陈述意见外,仅再披沥以陈。伏望诸同志鉴其愚诚,俯赐赞同,幸甚,幸甚。专此,敬候公祺。
汪兆铭谨启
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在越南河内发表了臭名昭著的“艳电”(和平通电):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统,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四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日本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自去岁七月卢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日本政府本月二十二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日本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日本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 和平。
日本政府十一月三日之声明,已改变一月十六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日本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 同利益也。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此通电一出,即招来国内一片骂声。宋庆龄斥责汪精卫是“国家叛徒”;何香凝斥责汪精卫“不特民族气味全无,连做人的良心都已丧尽”;海外华侨捐款设立“缉汪基金”,宣称对诛杀叛国者悬以重赏。
然而,就在汪精卫发出此令人作呕的“艳电”之后,蒋介石考虑的却是“赤患”——十二月三十一日,蒋在其年终日记中写道:“共党乘机扩张势力,实为内在之殷忧。”六天后又写道:“目前急患不在敌寇,而在共产党之到处企图发展”、“应定切实对策,方足以消弭殷忧也。”
所以,不得不说,汪抓住了蒋痛痒——反共政策根深蒂固。
虽然蒋介石派出了军统局前去刺杀汪精卫,但其目的无外乎是平息国人愤怒之情。汪精卫离开重庆前给蒋介石留书说,“今后兄为其易,而弟为其难。”一语可见端倪。即使后来汪精卫拉拢了上百万国民党军队,在蒋看来,这不过是汪政府为其养着,是为将来的内战保存实力。这就是为何抗战八年,国民党军队消灭的伪军仅百分之五。
蒋介石一直徘徊于战与和之间,战就是为了和。至于如何“和”,蒋介石也需要一个探路鬼。
如果没有汉奸,没有伪政府,日军在中国的统治一天也维持不了。所以日本当局抛出“和平”绣球,正是为了吸引更多汉奸,以实现统治中国之目的。
“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凡公务员对任何人谈和平条件概以汉奸国贼论。”此即爱国华侨陈嘉庚发出的最严厉的呼吁!
在汪精卫投敌前,共产党内三号人物——张国焘也背弃理想、背弃节气,转投国民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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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沉浮》-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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